有機產品生產和加工認證規(guī)范
綜合能力考核表詳細內容
有機產品生產和加工認證規(guī)范
有機產品生產和加工認證規(guī)范 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ard for Certifiers 目 錄 前 言 5 1 范 圍 6 2 引用標準 7 3 定 義 8 4 有機生產和加工的主要目標 11 5 有機生產和加工管理體系的要求 12 5.1 總要求 12 5.2 文件要求 12 5.3 資源管理 15 5.4 采購和追蹤體系 15 5.5 內部檢查 15 5.6 改進 16 6 作物生產 17 6.1 農場范圍 17 6.2 平行生產 17 6.3 轉換期 17 6.4 緩沖帶 17 6.5 作物品種的選擇 17 6.6 作物栽培 18 6.7 病蟲草害防治 18 6.8 污染控制 19 6.9 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樣性保護 20 7 畜禽養(yǎng)殖 21 7.1 轉換期 21 7.2 畜禽的引入 21 7.3 飼料 21 7.4 飼料添加劑 22 7.5 配合飼料 23 7.6 飼養(yǎng)條件 23 7.7 疾病防治 24 7.8 非治療性手術 24 7.9 繁殖 25 7.10 運輸和屠宰 25 7.11 奶制品 26 7.12 禽蛋生產 26 8 蜜蜂飼養(yǎng)和蜂產品加工 27 8.1 轉換期 27 8.2 采蜜區(qū) 27 8.3 蜜蜂的飼喂 27 8.4 疾病防治 27 8.5 蜂蠟和蜂箱 28 8.6 蜂蜜收獲處理 28 8.7 蜂蜜、蜂蠟、養(yǎng)蜂架和蜂箱的貯存 29 8.8 蜂王和蜂群的飼養(yǎng) 29 9 特定作物 30 9.1 食用菌 30 9.2 茶葉 30 10 野生植物 33 11 水產養(yǎng)殖 34 11.1 轉換期 34 11.2 養(yǎng)殖 34 11.3 開放水域捕撈區(qū) 35 11.4 捕撈 36 11.5 鮮活水產品的運輸 36 11.6 環(huán)境影響 36 12 紡織品 37 12.1 原料生產 37 12.2 加工 37 13 食品加工和貿易 40 13.1 配料、添加劑和加工助劑 40 13.2 加工 40 13.3 有害生物防治 41 14 貯藏和運輸 42 14.1 貯藏 42 14.2 運輸 42 15 包裝和標識 43 15.1 包裝 43 15.2 標識 43 附錄A 允許和限制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質 44 附錄B 作物病蟲害防治中允許和限制使用的物質/方法 45 附錄C 評估有機生產中使用其它物質的程序 46 附錄D 允許和限制使用的畜禽飼料添加劑 50 附錄E 允許在畜禽飼養(yǎng)場所使用的清潔劑和消毒劑 51 附錄F 食品加工中允許使用的非農業(yè)源配料 52 附錄G 食品加工中允許使用的加工助劑 54 附錄H 評估有機食品添加劑和加工助劑的準則 55 前 言 以生態(tài)友好和環(huán)境友好技術為主要特征的有機農業(yè),已經被很多國家作為解決食品安 全、保護生物多樣性、進行可持續(xù)發(fā)展等一系列問題的一條可實踐途徑。以有機農業(yè)方 式生產的安全、優(yōu)質、環(huán)保的有機食品和其它有機產品,越來越受到各國消費者的歡迎 。為推動和加快我國有機產業(yè)的發(fā)展,保證有機產品生產和加工的質量,滿足國內外市 場對有機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減少和防止農藥、化肥等農用化學物質和農業(yè)廢棄物對 環(huán)境的污染,促進社會、經濟和環(huán)境的持續(xù)發(fā)展,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B ),根據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AC)《有機食品生產、加工、標識及銷售指南》(GL3 2-1999,Rev.1- 2001)和國際有機農業(yè)運動聯合會(IFOAM)有機生產和加工的基本規(guī)范并參照歐盟有機 農業(yè)生產規(guī)定(EEC No. 2092/91)以及其它國家(德國、瑞典、英國、美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等)有機 農業(yè)協會和組織的標準和規(guī)定,結合我國農業(yè)生產和食品行業(yè)的有關標準,制定本《有機 產品生產和加工認證規(guī)范》。 本規(guī)范是對有機生產、加工和貿易的基本要求,申請有機產品認證者應保證執(zhí)行本規(guī) 范并接受認證檢查。認證機構根據審查報告的情況,給符合標準的農場、加工廠和貿易 單位頒發(fā)有機認證證書,并授權他們在有機產品上使用有機認證標志。 本規(guī)范是以國環(huán)有機產品認證中心(OFDC)發(fā)布的《OFDC有機認證標準》為基礎編制的 。 1 范 圍 1.1 本規(guī)范適用于已經或計劃獲得有機產品認證,及標貼有機認證標志的下列產品: (1)未加工的農作物產品;畜禽以及未加工的畜禽產品; (2)用于人類消費的農作物、畜禽的加工產品; (3)飼料、配合飼料以及飼料原料; (4)水產養(yǎng)殖及其產品; (5)紡織品; (6)肥料和植物保護產品; (7)蜜蜂和蜂產品; (8)野生植物產品。 1.2 申請有機認證的產品必須接受認證機構對其整個生產過程的有機認證檢查,認證過程 持續(xù)到其產品完成最終包裝或標識。 必須接受有機認證檢查的活動主要包括: (1)農業(yè)生產(在農業(yè)生產基地進行的生產活動,包括植物生產和畜禽養(yǎng)殖); (2)水產養(yǎng)殖; (3)配制或加工(保存和/或加工農產品的操作,含屠宰和切割畜禽產品); (4)包裝; (5)標識(包裝、文件、說明、標簽上的任何與有機認證有關的文字、商標商品名稱 、圖形或符號); (6)產品貯藏(最終包裝的產品除外); (7)產品貿易。 當產品的所有者負責貯藏和運輸未最終包裝的產品時,對其所有者實施的認證檢查應 包括對未最終包裝產品的貯藏和運輸的檢查。 2 引用標準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2.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獸藥管理條例》 2.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部公告《允許使用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 2.5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部《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 2.6 GB3838 地表水環(huán)境質量標準 2.7 GB5749 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 2.8 GB11607 漁業(yè)水質標準 2.9 GB5084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 2.10 GB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2.11 GB15618土壤環(huán)境質量標準 2.12 GB3095 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準 2.13 GB9137 保護農作物的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 2.14 GB321.1-GB321.6 農藥合理使用準則 2.15 GB4285 農藥安全使用標準 2.16 GB2760 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 2.17 GB14880食品營養(yǎng)強化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 2.18 GB11673含乳飲料衛(wèi)生標準 2.19 GB15198食品中亞硝酸鹽限量衛(wèi)生標準 2.20 GB4287紡織染整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3 定 義 3.1 有機 指有機認證標準描述的生產體系以及由該體系所生產的具有特定品質的產品,而不是 化學上的定義。 3.2 有機農業(yè) 遵照一定的有機農業(yè)生產標準,在生產中不采用基因工程獲得的生物及其產物,不使 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生長調節(jié)劑、飼料添加劑等物質,遵循自然規(guī)律和生態(tài)學原 理,協調種植業(yè)和養(yǎng)殖業(yè)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續(xù)發(fā)展的農業(yè)技術以維持持續(xù)穩(wěn)定的 農業(yè)生產體系的一種農業(yè)生產方式。 3.3 傳統(tǒng)農業(yè) 指沿用長期積累的農業(yè)生產經驗,不使用任何化學合成的農用生產資料,主要以人、 畜力進行耕作,采用農業(yè)、人工措施或傳統(tǒng)的礦物源、植物源藥劑進行病蟲草害防治為 主要技術特征的精耕細作、農牧結合、小面積經營的農業(yè)生產方式。 3.4 有機食品 指來自于有機生產體系,根據有機認證標準生產、加工,并經具有資質的獨立的認證 機構認證的一切農副產品,如糧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產品、水產品、蜂產品 及調料等。 3.5 有機產品 指按照有機認證標準生產并獲得認證的各類產品,如有機紡織品、皮革、化妝品、林 產品、家具等產品以及生物農藥、肥料等農業(yè)生產資料。 3.6 天然產品 指收獲于具有明確物理邊界環(huán)境中、未受任何人工影響的自然生長的生物產品。 3.7 常規(guī) 指未獲有機認證或有機轉換認證的生產體系及其產品。 3.8 有機轉換期 指從開始有機管理至獲得有機認證之間的時間。 3.9 平行生產 指有機生產者、加工者或貿易者同時從事相同品種的其它方式的生產、加工或貿易。 3.10農業(yè)投入 指在農產品生產或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所有物質或原料。 3.11緩沖帶 指有機生產體系所在區(qū)域與相鄰非有機生產體系所在區(qū)域之間界限明確的過渡區(qū)域, 該區(qū)域在大小和形狀上必須足以防止鄰近區(qū)域禁用物質對有機生產體系的污染。 3.12 作物輪作 在同一地塊上按照預定的方式或順序輪換種植不同種類作物的農事活動。該措施通常 可以起到防治病、蟲、草害和提高土壤肥力的作用。 3.13 基因工程 指通過分子生物學的一系列技術(如重組DNA、細胞融合等),使植物、動物、微生 物、細胞或其它生物單元的基因物質獲得特定的結果或按特定的方式進行改變,且該方 式或結果無法來自自然繁殖或自然重組。 3.14 順勢療法 指一種通過提高動物的抵抗力和刺激動物本身機能來防治疾病的治療體系。為了防治 某種疾病,以小劑量持續(xù)使用某種藥物為基礎,這種藥物的大量服用可以在健康動物體 內產生一種類似于該疾病的癥狀。 3.15飼料添加劑 指為滿足特殊的營養(yǎng)需求,以氨基酸、維生素、微量元素等方式加入飼料中的物質。也 指以一種或幾種物質的化合物的形式加入飼料中的微量物質。 3.16 食品配料 指包括食品添加劑在內的、用于食品加工或配制的物質。 3.17 食品添加劑 指為改善食品色、香、味、形、營養(yǎng)價值,以及為保存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 中的化學合成或天然物質。 3.18 加工助劑 指為了在加工過程中實現特定的技術目的,而在原材料的加工中有意使用的物質或材 料。其本身不作為產品成分,但在終產品中可能存在其殘留物或衍生物。 3.19 離子輻射 指放射性核素(如鈷60和銫137)的高能輻射,用于改變食品的分子結構,以控制食 品中的微生物、寄生蟲和害蟲,從而達到保存食品或抑制諸如發(fā)芽或成熟等生理學過程 的目的。 3.20 標識 指出現在產品的標簽上、附在產品上或顯示在產品附近的書面、印刷或圖解形式的表 示。標識內容應明晰、準確。 3.21 允許使用 指可以在有機生產體系中使用某物質或方法。 3.22 限制使用 是指在無法獲得允許使用物質的情況下,可以在有機生產體系中有條件地使用某物質 或方法。一般情況下,限制使用的物質必須有特定的來源,并能夠說明未受污染,并盡 可能避免使用。 3.23 禁止使用 指不允許在有機生產體系中使用某物質或方法。 3.24 認證 由經過授權的認證機構依據其相關的法規(guī)或條例,以有機產品認證證書的文件形式予 以確認的某一明確定義的生產或加工體系。認證以規(guī)范化的檢查為基礎,包括實地檢查 、質量保證體系的審核和終產品的檢測。 3.25先例 指對某一種或某一系列新情況所作的認證決定,該決定可以用來指導對以后 類似認證的決定。 4 有機生產和加工的主要目標 有機生產和加工以社會經濟與環(huán)境相協調的可持續(xù)發(fā)展思想和原理為基礎,通過有機 生產和有機產品的貿易實現以下目標: 4.1生產優(yōu)質產品,滿足社會的需求; 4.2保持生產體系和周圍環(huán)境的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的棲息地; 4.3盡可能利用當地生產系統(tǒng)中的可再生資源并促進水資源和其它資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護 ; 4.4促進耕作系統(tǒng)中生物循環(huán)和物質循環(huán)、保持和提高土壤的長效肥力; 4.5尊重畜禽在自然環(huán)境中的生理需要和生活習性; 4.6協調種植業(yè)和養(yǎng)殖業(yè)平衡; 4.7發(fā)展持續(xù)的水產品生產的水生生態(tài)系統(tǒng); 4.8生產可完全生物降解的有機產品,使各種形式的污染最小化; 4.9保護生產者和加工者的利益,滿足他們的基本需求,努力使整個生產、加工和銷售鏈 都能向公正性、公平性和生態(tài)合理性的方向發(fā)展。 5 有機生產和加工管理體系的要求 5.1 總要求 5.1.1有機生產和加工的經營者應遵守本規(guī)范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經營者應收集 并保存這些文件,且保證這些文件是最新有效的,并在有要求時提供。 5.1.2有機生產和加工的經營者應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和/或合法的經營證明文件,通常 為政府部門頒發(fā)的證書。 5.1.3有機生產和加工的經營者應按本規(guī)范的要求建立有機生產和加工管理體系,該管理 體系應形成文件,加以實施和保持,并持續(xù)改進其有效性。 5.1.4 有機生產和加工的經營者應與有機生產和加工涉及到的有關各方簽訂合同,合同應 確保有關各方都能遵守本規(guī)范的要求。 5.2 文件要求 5.2.1總則 有機生產和加工管理體系文件應包括: (1)生產基地或加工、儲藏等場所的位置圖; (2)形成文件的有機生產和加工的方針和目標; (3)有機生產和加工管理手冊; (4)本規(guī)范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生產規(guī)程和程序; (5)本規(guī)范所要求的記錄。 5.2.2生產基地或加工、儲藏等場所的位置圖 有機生產和加工的經營者應按比例繪制生產基地或加工、儲藏等場所的位置圖。該圖 應定期更新以反映該單位的變化,并應標明: (1)主要種植物/生產區(qū)域的地塊詳圖; (2)畜牧場的牧草場地位置、自由活動區(qū)、自由放牧區(qū); (3)所有河道、水井和其它水源; (4)相鄰的地產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名字和情況; (5)畜禽獸檢疫隔離區(qū)域(如果有); (6)地址(包括倉庫、包裝和原材料、進貨地點位置)、建筑物和周圍植被的描述 (可以是關鍵詞或圖標符號); (7)生產基地內能夠表明該基地位置的主要標示物。 5.2.3有機生產和加工管理手冊 有機生產和加工的經營者應編制和保持《有機生產和加工管理手冊》,該手冊應包括 : (1)有機生產和加工經營者的簡...
有機產品生產和加工認證規(guī)范
有機產品生產和加工認證規(guī)范 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ard for Certifiers 目 錄 前 言 5 1 范 圍 6 2 引用標準 7 3 定 義 8 4 有機生產和加工的主要目標 11 5 有機生產和加工管理體系的要求 12 5.1 總要求 12 5.2 文件要求 12 5.3 資源管理 15 5.4 采購和追蹤體系 15 5.5 內部檢查 15 5.6 改進 16 6 作物生產 17 6.1 農場范圍 17 6.2 平行生產 17 6.3 轉換期 17 6.4 緩沖帶 17 6.5 作物品種的選擇 17 6.6 作物栽培 18 6.7 病蟲草害防治 18 6.8 污染控制 19 6.9 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樣性保護 20 7 畜禽養(yǎng)殖 21 7.1 轉換期 21 7.2 畜禽的引入 21 7.3 飼料 21 7.4 飼料添加劑 22 7.5 配合飼料 23 7.6 飼養(yǎng)條件 23 7.7 疾病防治 24 7.8 非治療性手術 24 7.9 繁殖 25 7.10 運輸和屠宰 25 7.11 奶制品 26 7.12 禽蛋生產 26 8 蜜蜂飼養(yǎng)和蜂產品加工 27 8.1 轉換期 27 8.2 采蜜區(qū) 27 8.3 蜜蜂的飼喂 27 8.4 疾病防治 27 8.5 蜂蠟和蜂箱 28 8.6 蜂蜜收獲處理 28 8.7 蜂蜜、蜂蠟、養(yǎng)蜂架和蜂箱的貯存 29 8.8 蜂王和蜂群的飼養(yǎng) 29 9 特定作物 30 9.1 食用菌 30 9.2 茶葉 30 10 野生植物 33 11 水產養(yǎng)殖 34 11.1 轉換期 34 11.2 養(yǎng)殖 34 11.3 開放水域捕撈區(qū) 35 11.4 捕撈 36 11.5 鮮活水產品的運輸 36 11.6 環(huán)境影響 36 12 紡織品 37 12.1 原料生產 37 12.2 加工 37 13 食品加工和貿易 40 13.1 配料、添加劑和加工助劑 40 13.2 加工 40 13.3 有害生物防治 41 14 貯藏和運輸 42 14.1 貯藏 42 14.2 運輸 42 15 包裝和標識 43 15.1 包裝 43 15.2 標識 43 附錄A 允許和限制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質 44 附錄B 作物病蟲害防治中允許和限制使用的物質/方法 45 附錄C 評估有機生產中使用其它物質的程序 46 附錄D 允許和限制使用的畜禽飼料添加劑 50 附錄E 允許在畜禽飼養(yǎng)場所使用的清潔劑和消毒劑 51 附錄F 食品加工中允許使用的非農業(yè)源配料 52 附錄G 食品加工中允許使用的加工助劑 54 附錄H 評估有機食品添加劑和加工助劑的準則 55 前 言 以生態(tài)友好和環(huán)境友好技術為主要特征的有機農業(yè),已經被很多國家作為解決食品安 全、保護生物多樣性、進行可持續(xù)發(fā)展等一系列問題的一條可實踐途徑。以有機農業(yè)方 式生產的安全、優(yōu)質、環(huán)保的有機食品和其它有機產品,越來越受到各國消費者的歡迎 。為推動和加快我國有機產業(yè)的發(fā)展,保證有機產品生產和加工的質量,滿足國內外市 場對有機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減少和防止農藥、化肥等農用化學物質和農業(yè)廢棄物對 環(huán)境的污染,促進社會、經濟和環(huán)境的持續(xù)發(fā)展,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B ),根據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AC)《有機食品生產、加工、標識及銷售指南》(GL3 2-1999,Rev.1- 2001)和國際有機農業(yè)運動聯合會(IFOAM)有機生產和加工的基本規(guī)范并參照歐盟有機 農業(yè)生產規(guī)定(EEC No. 2092/91)以及其它國家(德國、瑞典、英國、美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等)有機 農業(yè)協會和組織的標準和規(guī)定,結合我國農業(yè)生產和食品行業(yè)的有關標準,制定本《有機 產品生產和加工認證規(guī)范》。 本規(guī)范是對有機生產、加工和貿易的基本要求,申請有機產品認證者應保證執(zhí)行本規(guī) 范并接受認證檢查。認證機構根據審查報告的情況,給符合標準的農場、加工廠和貿易 單位頒發(fā)有機認證證書,并授權他們在有機產品上使用有機認證標志。 本規(guī)范是以國環(huán)有機產品認證中心(OFDC)發(fā)布的《OFDC有機認證標準》為基礎編制的 。 1 范 圍 1.1 本規(guī)范適用于已經或計劃獲得有機產品認證,及標貼有機認證標志的下列產品: (1)未加工的農作物產品;畜禽以及未加工的畜禽產品; (2)用于人類消費的農作物、畜禽的加工產品; (3)飼料、配合飼料以及飼料原料; (4)水產養(yǎng)殖及其產品; (5)紡織品; (6)肥料和植物保護產品; (7)蜜蜂和蜂產品; (8)野生植物產品。 1.2 申請有機認證的產品必須接受認證機構對其整個生產過程的有機認證檢查,認證過程 持續(xù)到其產品完成最終包裝或標識。 必須接受有機認證檢查的活動主要包括: (1)農業(yè)生產(在農業(yè)生產基地進行的生產活動,包括植物生產和畜禽養(yǎng)殖); (2)水產養(yǎng)殖; (3)配制或加工(保存和/或加工農產品的操作,含屠宰和切割畜禽產品); (4)包裝; (5)標識(包裝、文件、說明、標簽上的任何與有機認證有關的文字、商標商品名稱 、圖形或符號); (6)產品貯藏(最終包裝的產品除外); (7)產品貿易。 當產品的所有者負責貯藏和運輸未最終包裝的產品時,對其所有者實施的認證檢查應 包括對未最終包裝產品的貯藏和運輸的檢查。 2 引用標準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2.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獸藥管理條例》 2.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部公告《允許使用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 2.5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部《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 2.6 GB3838 地表水環(huán)境質量標準 2.7 GB5749 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 2.8 GB11607 漁業(yè)水質標準 2.9 GB5084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 2.10 GB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2.11 GB15618土壤環(huán)境質量標準 2.12 GB3095 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準 2.13 GB9137 保護農作物的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 2.14 GB321.1-GB321.6 農藥合理使用準則 2.15 GB4285 農藥安全使用標準 2.16 GB2760 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 2.17 GB14880食品營養(yǎng)強化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 2.18 GB11673含乳飲料衛(wèi)生標準 2.19 GB15198食品中亞硝酸鹽限量衛(wèi)生標準 2.20 GB4287紡織染整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3 定 義 3.1 有機 指有機認證標準描述的生產體系以及由該體系所生產的具有特定品質的產品,而不是 化學上的定義。 3.2 有機農業(yè) 遵照一定的有機農業(yè)生產標準,在生產中不采用基因工程獲得的生物及其產物,不使 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生長調節(jié)劑、飼料添加劑等物質,遵循自然規(guī)律和生態(tài)學原 理,協調種植業(yè)和養(yǎng)殖業(yè)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續(xù)發(fā)展的農業(yè)技術以維持持續(xù)穩(wěn)定的 農業(yè)生產體系的一種農業(yè)生產方式。 3.3 傳統(tǒng)農業(yè) 指沿用長期積累的農業(yè)生產經驗,不使用任何化學合成的農用生產資料,主要以人、 畜力進行耕作,采用農業(yè)、人工措施或傳統(tǒng)的礦物源、植物源藥劑進行病蟲草害防治為 主要技術特征的精耕細作、農牧結合、小面積經營的農業(yè)生產方式。 3.4 有機食品 指來自于有機生產體系,根據有機認證標準生產、加工,并經具有資質的獨立的認證 機構認證的一切農副產品,如糧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產品、水產品、蜂產品 及調料等。 3.5 有機產品 指按照有機認證標準生產并獲得認證的各類產品,如有機紡織品、皮革、化妝品、林 產品、家具等產品以及生物農藥、肥料等農業(yè)生產資料。 3.6 天然產品 指收獲于具有明確物理邊界環(huán)境中、未受任何人工影響的自然生長的生物產品。 3.7 常規(guī) 指未獲有機認證或有機轉換認證的生產體系及其產品。 3.8 有機轉換期 指從開始有機管理至獲得有機認證之間的時間。 3.9 平行生產 指有機生產者、加工者或貿易者同時從事相同品種的其它方式的生產、加工或貿易。 3.10農業(yè)投入 指在農產品生產或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所有物質或原料。 3.11緩沖帶 指有機生產體系所在區(qū)域與相鄰非有機生產體系所在區(qū)域之間界限明確的過渡區(qū)域, 該區(qū)域在大小和形狀上必須足以防止鄰近區(qū)域禁用物質對有機生產體系的污染。 3.12 作物輪作 在同一地塊上按照預定的方式或順序輪換種植不同種類作物的農事活動。該措施通常 可以起到防治病、蟲、草害和提高土壤肥力的作用。 3.13 基因工程 指通過分子生物學的一系列技術(如重組DNA、細胞融合等),使植物、動物、微生 物、細胞或其它生物單元的基因物質獲得特定的結果或按特定的方式進行改變,且該方 式或結果無法來自自然繁殖或自然重組。 3.14 順勢療法 指一種通過提高動物的抵抗力和刺激動物本身機能來防治疾病的治療體系。為了防治 某種疾病,以小劑量持續(xù)使用某種藥物為基礎,這種藥物的大量服用可以在健康動物體 內產生一種類似于該疾病的癥狀。 3.15飼料添加劑 指為滿足特殊的營養(yǎng)需求,以氨基酸、維生素、微量元素等方式加入飼料中的物質。也 指以一種或幾種物質的化合物的形式加入飼料中的微量物質。 3.16 食品配料 指包括食品添加劑在內的、用于食品加工或配制的物質。 3.17 食品添加劑 指為改善食品色、香、味、形、營養(yǎng)價值,以及為保存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 中的化學合成或天然物質。 3.18 加工助劑 指為了在加工過程中實現特定的技術目的,而在原材料的加工中有意使用的物質或材 料。其本身不作為產品成分,但在終產品中可能存在其殘留物或衍生物。 3.19 離子輻射 指放射性核素(如鈷60和銫137)的高能輻射,用于改變食品的分子結構,以控制食 品中的微生物、寄生蟲和害蟲,從而達到保存食品或抑制諸如發(fā)芽或成熟等生理學過程 的目的。 3.20 標識 指出現在產品的標簽上、附在產品上或顯示在產品附近的書面、印刷或圖解形式的表 示。標識內容應明晰、準確。 3.21 允許使用 指可以在有機生產體系中使用某物質或方法。 3.22 限制使用 是指在無法獲得允許使用物質的情況下,可以在有機生產體系中有條件地使用某物質 或方法。一般情況下,限制使用的物質必須有特定的來源,并能夠說明未受污染,并盡 可能避免使用。 3.23 禁止使用 指不允許在有機生產體系中使用某物質或方法。 3.24 認證 由經過授權的認證機構依據其相關的法規(guī)或條例,以有機產品認證證書的文件形式予 以確認的某一明確定義的生產或加工體系。認證以規(guī)范化的檢查為基礎,包括實地檢查 、質量保證體系的審核和終產品的檢測。 3.25先例 指對某一種或某一系列新情況所作的認證決定,該決定可以用來指導對以后 類似認證的決定。 4 有機生產和加工的主要目標 有機生產和加工以社會經濟與環(huán)境相協調的可持續(xù)發(fā)展思想和原理為基礎,通過有機 生產和有機產品的貿易實現以下目標: 4.1生產優(yōu)質產品,滿足社會的需求; 4.2保持生產體系和周圍環(huán)境的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的棲息地; 4.3盡可能利用當地生產系統(tǒng)中的可再生資源并促進水資源和其它資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護 ; 4.4促進耕作系統(tǒng)中生物循環(huán)和物質循環(huán)、保持和提高土壤的長效肥力; 4.5尊重畜禽在自然環(huán)境中的生理需要和生活習性; 4.6協調種植業(yè)和養(yǎng)殖業(yè)平衡; 4.7發(fā)展持續(xù)的水產品生產的水生生態(tài)系統(tǒng); 4.8生產可完全生物降解的有機產品,使各種形式的污染最小化; 4.9保護生產者和加工者的利益,滿足他們的基本需求,努力使整個生產、加工和銷售鏈 都能向公正性、公平性和生態(tài)合理性的方向發(fā)展。 5 有機生產和加工管理體系的要求 5.1 總要求 5.1.1有機生產和加工的經營者應遵守本規(guī)范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經營者應收集 并保存這些文件,且保證這些文件是最新有效的,并在有要求時提供。 5.1.2有機生產和加工的經營者應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和/或合法的經營證明文件,通常 為政府部門頒發(fā)的證書。 5.1.3有機生產和加工的經營者應按本規(guī)范的要求建立有機生產和加工管理體系,該管理 體系應形成文件,加以實施和保持,并持續(xù)改進其有效性。 5.1.4 有機生產和加工的經營者應與有機生產和加工涉及到的有關各方簽訂合同,合同應 確保有關各方都能遵守本規(guī)范的要求。 5.2 文件要求 5.2.1總則 有機生產和加工管理體系文件應包括: (1)生產基地或加工、儲藏等場所的位置圖; (2)形成文件的有機生產和加工的方針和目標; (3)有機生產和加工管理手冊; (4)本規(guī)范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生產規(guī)程和程序; (5)本規(guī)范所要求的記錄。 5.2.2生產基地或加工、儲藏等場所的位置圖 有機生產和加工的經營者應按比例繪制生產基地或加工、儲藏等場所的位置圖。該圖 應定期更新以反映該單位的變化,并應標明: (1)主要種植物/生產區(qū)域的地塊詳圖; (2)畜牧場的牧草場地位置、自由活動區(qū)、自由放牧區(qū); (3)所有河道、水井和其它水源; (4)相鄰的地產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名字和情況; (5)畜禽獸檢疫隔離區(qū)域(如果有); (6)地址(包括倉庫、包裝和原材料、進貨地點位置)、建筑物和周圍植被的描述 (可以是關鍵詞或圖標符號); (7)生產基地內能夠表明該基地位置的主要標示物。 5.2.3有機生產和加工管理手冊 有機生產和加工的經營者應編制和保持《有機生產和加工管理手冊》,該手冊應包括 : (1)有機生產和加工經營者的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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